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官网
证券代码:002542 证券简称:中化岩土 公告编号:2016-70
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
核准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2月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向王健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843号)(以下简称“批复”),批复具体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向王健发行18,216,779股股份、向吴湘蕾发行6,216,963股股份、向上海力彧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6,115,045股股份、向王永刚发行9,739,024股股份、向冯英发行2,012,195股股份、向邓忠文发行201,219股股份、向叶楠发行201,219股股份、向杨少玲发行201,219股股份、向杨勇发行201,219股股份、向刘国民发行134,146股股份、向严雷发行134,146股股份、向尚连锋发行134,146股股份、向王秀娟发行134,146股股份、向郭建鸿发行67,073股股份、向冯璐发行67,073股股份、向王立娟发行67,073股股份、向崔洙龙发行26,829股股份、向白雪峰发行26,829股股份、向王振鹏发行26,829股股份、向刘远思发行26,829股股份、向顾安晖发行13,414股股份、向汪齐梁发行8,536,585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二、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应当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方案及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三、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五、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和上述批复的要求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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