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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0
证券代码:601398 证券简称:工商银行 公告编号:临2018-O34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马尼拉分行开业的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境内外监管机构批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马尼拉分行于2018年11月21日在菲律宾正式开业。马尼拉分行的设立,有益于本行在东南亚市场跨境金融服务能力的提升,本行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网络布局将进一步得到完善。
截至披露日,本行在47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426个机构,服务网络覆盖六大洲和全球重要国际金融中心。其中,在“一带一路”沿线21个国家和地区拥有131家分支机构。
特此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398 证券简称:工商银行 公告编号:临2018-O35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总行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普通股股东及其股东授权代表共116人,代表有表决权普通股股份299,656,153,563股,占本行有表决权普通股股份总数356,406,257,089股的84.0771%。
■
注: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包括现场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
(四) 出席会议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所持股份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优先股股东及优先股股东授权代表共28人,代表有表决权优先股股份506,712,800股,占本行有表决权优先股股份总数757,000,000股的66.9370%。
■
注:出席会议的优先股股东包括现场出席会议的优先股股东及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优先股股东。
(五)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本行董事会召集,谷澍副董事长、行长主持会议。
(六) 本行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本行在任董事12人,出席12人;
2. 本行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 本行董事会秘书官学清先生出席会议,部分高级管理层成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郑福清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已取消
3.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努特·韦林克(Nout WELLINK)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4.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胡祖六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5.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瞿强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的议案
6. 议案名称:关于2017年度董事薪酬清算方案的议案
7. 议案名称:关于2017年度监事薪酬清算方案的议案
8. 议案名称:关于发行合格二级资本工具的议案
9. 议案名称: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10. 议案名称: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内发行优先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0.01 审议事项:发行优先股的种类
10.02 审议事项:发行数量及规模
10.03 审议事项:发行方式
10.04 审议事项: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10.05 审议事项:存续期限
10.06 审议事项:发行对象
10.07 审议事项:限售期
10.08 审议事项:股息分配条款
10.09 审议事项:强制转股条款
10.10 审议事项:有条件赎回条款
10.11 审议事项:表决权限制
10.12 审议事项:表决权恢复
10.13 审议事项:清偿顺序及清算方法
10.14 审议事项:评级安排
10.15 审议事项:担保情况
10.16 审议事项:募集资金用途
10.17 审议事项:转让安排
10.18 审议事项:境内发行和境外发行的关系
10.19 审议事项:本次境内发行决议有效期
10.20 审议事项:本次发行尚需履行的申报批准程序
10.21 审议事项:有关授权事项
11. 议案名称: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优先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1.01. 审议事项:发行优先股的种类
11.02. 审议事项:发行规模
11.03. 审议事项:发行方式
11.04. 审议事项: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11.05. 审议事项:存续期限
11.06. 审议事项:发行对象
11.07. 审议事项:限售期
11.08. 审议事项:股息分配条款
11.09. 审议事项:强制转股条款
11.10. 审议事项:有条件赎回条款
11.11. 审议事项:表决权限制
11.12. 审议事项:表决权恢复
11.13. 审议事项:清偿顺序及清算方法
11.14. 审议事项:评级安排
11.15. 审议事项:担保情况
11.16. 审议事项:募集资金用途
11.17. 审议事项:交易转让安排
11.18. 审议事项:境外发行和境内发行的关系
11.19. 审议事项:本次境外发行决议有效期
11.20. 审议事项:本次发行尚需履行的申报批准程序
11.21. 审议事项:有关授权事项
12. 议案名称: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优先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13. 议案名称:关于制定《中国工商银行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二) 涉及重大事项,A股5%以下普通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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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第8、9、10、11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第9、10、11项议案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获得出席会议的优先股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会议选举郑福清先生为本行非执行董事,其新一届非执行董事的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计算;选举努特·韦林克(Nout WELLINK)先生和胡祖六先生为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其任职资格尚需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保监会)核准或按照中国银保监会的要求履行相关程序;选举瞿强先生为本行外部监事,其新一届外部监事的任期自其本届外部监事任期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关于郑福清先生、努特·韦林克(Nout WELLINK)先生、胡祖六先生和瞿强先生的简历请参见本行于2018年9月28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苏峥律师和王宁律师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取消议案的程序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一)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