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官网

Aidan 0 2025-04-2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于2017年1月17日下午14:00在北京市大兴工业开发区科苑路13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月16日下午15:00至2017年1月16日下午15:00。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吴延炜董事长主持。

2、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1,143,338,14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3.5188%。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9人,代表股份1,143,272,89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3.5152%。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7人,代表股份65,25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36%。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180,290,25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0.016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80,225,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0.012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65,25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36%。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组建企业集团、增加经营范围、增加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43,294,7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2%;反对43,3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80,24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60%;反对43,3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关于为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3、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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