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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5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50MWp光伏发电项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15 证券简称:美利云 公告编号:2018-041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50MWp光伏发电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述
(一)投资基本情况
为抓住目前新能源市场机遇,充分利用公司所在地丰富的太阳能
资源,推动清洁能源与云产业的有效结合,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中冶美利云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拟投资2.43亿元人民币建设50MWp光伏发电项目。
本项目已获得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相关文件(项目代码:2017-640502-22-03-013766)。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8年7月1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宁夏中冶美利云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50MWp光伏发电项目的议案》。
本次投资事项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夏中冶美利云新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吴东旭
住所:中卫市沙坡头区柔远镇施庙村
经营范围:太阳能发电;太阳能产品的研发与销售;新能源技术推广服务及技术咨询;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维护、经营管理及技术咨询。
2、与公司关系:新能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3、截至目前,新能源公司设立不足一年,尚未开展经营活动。
三、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宁夏中冶美利云新能源有限公司50MWp光伏发电项目位于中卫市沙坡头区北部中冶美利造纸工业园区内,所在地太阳能资源丰富。太阳能属清洁可再生能源,本项目符合国家环保、节能政策,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本项目工程建设期为6个月。
根据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的《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对相关财务指标进行测算),本项目预计总投资额2.43亿元(资本金占总投资的30%,其余为银行贷款)。生产运营期25年,总发电量约为17.6亿千瓦时,销售收入总额6.57亿元(不含增值税)。项目投资税前财务内部收益率为9.29%,项目投资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8.09%,项目投资回收期为10.32年。
四、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宁夏中冶美利云新能源有限公司50MWp光伏发电项目有利于实现公司云产业和清洁能源的产业联动,并为公司创造新的经济效益。
五、投资存在的风险
(一)本次项目投资的资金来源为新能源公司自筹资金,将对其构成一定的财务及现金流的压力。
(二)发电量不能全额上网的风险
项目存在所发电量无法被当地全部消纳,导致发电量不能全额上网,无法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
(三)上网电价下调的风险
项目存在标杆电价下调,无法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
(四)发电量降低的风险
项目建设地出现大风或沙尘暴、雨雪天气等不利于光伏发电的天气时,可能引起发电量下降,会降低项目的发电量。
公司将通过明确项目工程进度和责任人以及对EPC总包设置发电量、衰减率等约束措施来确保项目投资收益。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12日